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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大厅被物业出租做超市

发布时间: 2015-10-19 15:50:03

来源: 合肥晚报

分类: 房产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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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徽州大道与九华山路交口的九华山庄是一栋23层的写字楼,但是最近有写字楼业主来电反映称,该办公楼的物业将一楼大厅出租给他人开超市,侵占了广大业主的权益,影响疏散安全。物业回应称,出租做超市是为了方便业主,目前没有收取租金。如果多数业主反对,将会取消超市,并希望业主可以与物业沟通。

张先生就在这栋写字楼上办公,他告诉记者,位于一楼大厅的超市开了大约有两三个星期。他认为,物业不经过业主的同意,就开设超市明显侵占了业主的利益,一楼大厅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出租给他人。另外,开设超市,给本来面积就不大的大厅带来了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疏散。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物业的负责人臧先生。臧先生表示,九华山庄一楼大厅的所有权的确不属于物业,而是公共区域。超市是一个十来平米的便利店,国庆期间经过市场调研后,物业在一楼办公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划出十几平米出租,开设了这样的一个小型的便利店,主要售卖饮料和一些办公用品。

“之所以开这个便利店,是因为大楼里的多位业主和工作人员反映大楼内部没有便利店,附近也没有大型的超市,雨天雪天的出去买定西实在不方便。”臧先生告诉记者,“物业事先去到会宾大厦等多栋大楼进行考察调研,最终确定了一楼办公厅的角落位置,对于安全疏散没有影响。”

据介绍,因为大楼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出租开设便利店没有通过业委会,也没有与业主一一商量。臧先生称便利店的租金是为物业所有,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取费用。他还表示如果多数业主反对,将会取消便利店,并希望业主可以与物业沟通。

就这一案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该办公大厅为公共区域,为业主共同享有,出租事宜应与业主委员会事先协商,所收的费用应该交于业委会。鉴于该写字楼没有业委会,所以业主如果有反对的可以与物业协商,协商无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 zh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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