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拼团购房75群(239)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05人申请入群

银保产品销售误导“五花八门“ 消费者须时刻擦亮眼睛

发布时间: 2018-06-01 09:18:53

来源: 太原晚报

分类: 其他楼讯

240次浏览


昨日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针对近期出现的消费者到银行存款,被销售人员误导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保监部门发布风险提示,指出目前个别金融机构、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误导行为,影响行业形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

保监部门提示保险消费者,购买银保产品时谨防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销售误导行为。具体来看,一是混淆产品类型的现象,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机构共同开发的产品等,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所推荐产品是保险产品。二是消费者会遇到保险销售人员夸大产品收益的行为。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此外,部分金融机构及保险销售人员会存在隐瞒产品情况的行为,即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对此,保监部门提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银保产品时,应防范销售误导风险。第一,需要确认销售资质。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应遵循相关监管要求并具有代销业务相应资格,销售人员相关信息及其销售资格应当在专区内进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营销活动。第二,消费者应了解产品信息。商业银行应当向客户提供并提示其阅读相关销售文件,以请客户抄写风险提示等方式充分揭示代销产品的风险,销售文件应当由客户逐一签字确认。建议保险消费者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切勿盲目签字确认。第三,提醒消费者积极配合“双录”。根据相关规定,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商业银行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应在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予以记录。建议保险消费者积极配合“双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18234124931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