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拼团购房161群(5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44人申请入群

建筑面积缩水 房产公司退还购房款

发布时间: 2017-02-16 15:33:4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分类: 购房指南

284次浏览


买房的时候都要签订购房合同,这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能保证以后建筑面积跟实际有差别的情况下,房主用它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交房之后建筑面积不够,房产公司会退还购房款吗?

2010年4月20日,杨某与连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建筑面积249.7l㎡,每平方米3630元,合计906447元;在合同关于面积确定及面积差异处理的规定,杨某选择了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计价方式(有打标记)。合同签订后,杨某分二笔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房产公司在2013年交付了房屋。

2016年4月15日,杨某高高兴兴去拿房产证,最后却发现房产证上的房子面积与合同上的不一样。该证书确定杨某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245.20㎡,与出卖房屋的面积少了4.51㎡。为此,杨某多次要求退回多收的4.51㎡的购房款,但房产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不退款。最终,杨某起诉至连城县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庭审过程中,房产公司辩称,双方除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签订了补充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6,附件6第三条约定:涉案房屋按套出售,若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10%以内互不补差价,差比绝对值在1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3000元/平方米结算。本案涉案房屋实际面积为245.20㎡,误差4.51㎡在10%以内,不用补差价,请求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双方争议在于双方是按面积计算价款还是按套计算价款,虽然在合同中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及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在“按面积计算处”和“按套计算处”均有打“”,但从当时商品房登记信息可以得知该商品房预售面积为249.71㎡,按每平方米3630元计,总金额为906447元,因此实际上双方是选择按面积进行结算。

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产公司提供的,对于条款有两种不同选择的,应当倾向于由对方进行选择,因此,杨某选择按面积进行计算价款,法院予以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已经约定了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房价款等,该约定对签约的双方均有约束力。

法官认为,本案中,杨某已经支付建筑面积249.7l㎡的购房款906447元,而房产公司出售给杨某的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只有245.2㎡,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4.51㎡,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范围,应当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yuanbao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