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陆铭:房企落子要到人口流入的地方去下一篇
贝壳与浑水公司24小时对垒12月19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明确,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全文如下
法释〔202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 sxm
下一篇
贝壳与浑水公司24小时对垒热门楼盘
查看更多热门楼盘>>团购报名
购房指南|太原新房均价是多少?哪些楼盘销量
2拨开神秘面纱!怡和天誉物业费贵吗?一文全面解
3生态改善住宅!2024年太原公园住宅有哪些?
4相当于21座足球场!太原西山停车场最新进度!
5购房攻略|2024年晋源哪些楼盘比较热门?这几
6太原建投·欣悦湾新房开发商实力如何?物业费
7安家太原!太原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延
8晋阳湖2.0时代!晋阳金茂府实景示范区超前启
9太原五一购房节钜惠来袭!
10太原买房热销楼盘有哪些?这几大项目不容错过
购房指南|太原新房均价是多少?哪些楼盘销量比较高?
2024-05-07 10:42:19
拨开神秘面纱!怡和天誉物业费贵吗?一文全面解析
相当于21座足球场!太原西山停车场最新进度!
生态改善住宅!2024年太原公园住宅有哪些?
购房攻略|2024年晋源哪些楼盘比较热门?这几个楼盘值得一看!
安家太原!太原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延续5年!
晋阳湖2.0时代!晋阳金茂府实景示范区超前启幕!
保利长兴璞悦4月工程进度播报!
旭辉江山五一购房节!惊喜嗨购五重礼!
通车在即!太原地铁一号线沿线新房有哪些?